·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云市监楚元处罚〔2023〕74号 | · 作出行政处罚机关名称: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名称:云南省怀德仁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元谋县新华百姓店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532328300018380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李瑾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2023年7月3日 |
· 违法行为类型:药品零售企业未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分类管理规定的要求,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 | |
· 行政处罚内容:当事人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行为,根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药品零售企业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的规定,承办人建议责令当事人改正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