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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信息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云市监昆处罚〔2024〕263号 · 作出行政处罚机关名称: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名称:昆明旅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534001000001288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汤艺蕾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2024年5月15日
· 违法行为类型:其他价格违法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六十六条:“违反本法第三十三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未按照国家核准的电价和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向用户计收电费、超越权限制定电价或者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的,由物价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返还违法收取的费用,可以并处违法收取费用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对有关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的规定。 根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第三款之规定:“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三)擅自制定属于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范围内的商品或者服务价格的”的规定;及《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做如下行政处罚: 1.给予警告;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一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届满没有退还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多付的价款,由本机

行政处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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