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东市监处罚〔2023〕17003号 | · 作出行政处罚机关名称:东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名称:昆明瓒亚药业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530113000047966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刘廷凤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2023年2月23日 |
· 违法行为类型:违反明码标价规定行为 | |
· 行政处罚内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一)不标明价格的;”的规定,承办人建议,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作如下处罚:罚款人民币1000元(壹仟元整),上缴国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