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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信息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东市监处罚〔2023〕17004号 · 作出行政处罚机关名称:东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名称:昆明百康药业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530113100016516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史丛惠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2023年2月23日
· 违法行为类型:违反明码标价规定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一)不标明价格的;”

行政处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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