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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信息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云市监曲麒处罚〔2022〕251号 · 作出行政处罚机关名称:麒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名称:曲靖麒麟区德韩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530302000273515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陈海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2023年3月2日
· 违法行为类型:经营、使用无合格证明文件、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或者使用未依法注册的医疗器械的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曲靖麒麟区德韩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使用超过有效期医疗器械的行为,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生产、经营或者使用的医疗器械;违法生产、经营或者使用的医疗器械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三)款‘经营、使用无合格证明文件、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或者使用未依法注册的医疗器械的’规定”的规定。承办人建议对曲靖麒麟区德韩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作出处罚如下:1、没收超过有效期医疗器械(一盒金环牌无菌手术刀片48片,一支沪鸽牌美佳印弹性体印模材料50ml);2、罚款5000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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