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放管服”有关要求,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云政发〔2019〕10号)通知精神,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分批将已登记企业下放至企业属地登记机关,现将第一批下放企业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下放范围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的内资企业分公司、内资非公司企业法人分支机构、外商投资企业分公司。
二、下放时间
2019年5月1日
三、相关事宜
(一)内资企业分公司、内资非公司企业法人分支机构。根据各企业登记注册的住所,由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迁移至企业住所所在地企业登记机关(名单附后)。鉴于各登记机关档案保管条件所限,电子档案由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移交至各企业属地登记机关,纸质档案按各新登记机关的要求分别办理移交手续。5月1日起企业直接到短信通知的属地登记机关办理相关登记事项。
(二)外商投资企业分公司。根据外商投资企业授权登记管理权限,由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迁移至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名单附后)。企业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由登记机关统一移交,5月1日起企业直接到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相关登记事项。
特此通告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4月29日